上海商学院教工餐厅就餐管理暂行规定
   2016-03-01
 
 

 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工餐厅的就餐管理,确保日常就餐服务质量和供应秩序,现就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:

1. 教工餐厅地点为徐汇校区食堂二楼,奉浦校区三楼餐厅。

2. 就餐人员范围为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、各类人才和劳务派遣及返聘人员、外聘教师。所有外服及协作单位人员不在此就餐范围。

3. 就餐形式以自助自选就餐为主,经成本核算,就餐价格暂定为8/人(外聘教师凭学校发放的临时教工卡按人事处饭贴发放标准结算),教职工须凭本人教工卡到教工餐厅就餐,限午餐一人一卡消费一次。

4.教职工不得擅自携带学生、家属及其他外校人员到教工餐厅用餐,餐后不得打包带走,如食堂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将不提供就餐服务,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。

5.若部门或学院有对外接待安排需在教工餐厅就餐的,按照《上海商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办法》执行,同时提前告知食堂。

6.实施时间为201632日。

 

后勤保障处

2016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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